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选择秘籍
中国金融租赁业十年探索创新发展回望
让金融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坤谷国际的企业精神
坤谷国际在中国的市场份额
经营性租赁
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企业使用
融资性租赁
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售后回租
以经营性租赁或融资性租赁方式租回该设备使用的特殊租赁方式
供应商模式
为购买产品客户进行融资并进行后续设备资产管理的一种业务模式
租赁交易咨询
代为中介予坤谷国际广大之全球关系企业连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银监会版自贸区细则刚刚发布了!

 

发布日期:2018-5-12

备受关注的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的安排(即银监会版自贸区细则,下统一简称为“细则”)刚刚正式发布了。

细则明确了哪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办自贸试验区业务,以及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各方关注的“简政放权”;在机构、高管、业务等多个方面,银监会均有新的监管制度安排。譬如,部分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增设或升格分支机构的年度网点计划不作事前审批;相关高管任职也实行事后备案制。

以下即为金改实验室根据所见到的文件第一时间整理的“脱水版”要点,供各位参考。

一、银监会细则包含三个附件

此次银监会细则全名叫《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通知》)。《通知》又包括一个正文和三个制度附件,构成试验区银行业监管基本框架。

其中,正文系统阐述了银监会对试验区银行业的监管原则、思路和主要要求,并重点就试验区业务的风险评估、统计监测以及试验区内机构的监管安排、试验区银行业的功能布局及资源支持等给予了明确监管指引。

三个附件分别为三项针对试验区银行业的基础性监管制度,包括:《关于简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试行)》、《自由贸易试验区业务风险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测报表制度(试行)》。

二、明确上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开办自贸试验区业务

银监会细则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试验区业务是指针对试验区内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

而根据细则,试验区内、外的上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开办试验区业务。

试验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同时提供试验区业务和非试验区业务,但应根据试验区内客户投资贸易便利化的需求,在主要从事区内业务和跨境业务的基础上,经营境内区外业务。

三、针对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机构及其高管简化准入

明确对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在区内增设或升格分支机构的年度网点计划不作事前审批,在区内增设或升格银行分支机构不受该银行在上海地区年度网点总计划的限制。

明确试验区内的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含港、澳、台地区)在区内新设、变更、终止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分支机构的,无需事先审批,实行事后报告制,但银行尚未在区内设立分行及以上机构的除外。

明确在上述区内分支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以及虽未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但实际履行其职责的人员,无需报经监管部门事先审批,免于参加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实行事后报告制。

四、“曲线”放松存贷比考核指标等监管标准

此次银监会细则中,除了对机构设置和高管监管明显简化准入门槛,对于具体的业务创新,银监会也曲线松绑。

细则称,将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出窗口指导,建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合理区分区内机构和区外境内机构的试验区业务定位与发展重点,同时积极向总行争取必要的差异化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适当调整对试验区业务和试验区内机构的绩效考核标准;在试验区业务开展初期不对试验区业务和试验区内分支机构下达单独的存贷比考核指标;对于按有关规定以自求平衡为原则的账户,建立相对独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并从资金来源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在遵循总行统一业务管理政策的前提下,授权试验区业务归口管理机构更多业务自主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开展资金交易业务、单独区内或境外平盘授权;协调经营试验区业务的区内外经营网点和境内外机构的协同运作,加强资源共享等。

五、风险管控绝不放松

从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信息看,监管层一边是“松绑”,但另一边,对风控可能更加注重。

借用上海银监局局长廖岷的一句话:更注重市场的作用,赋予机构更多自主经营的空间,但对机构自己管控风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言以蔽之:强调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保留事后追究的权利。譬如细则明确,“相关机构应于正式开办试验区业务后10个工作日内,以及此后的每年3月底前,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风险自评估报告。对评估不实、不达标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等等。

而更重要的是,细则明确了试验区银行业特色监测报表体系制度安排,为加强试验区银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信息保障和支撑。这其实是此次细则的一个重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方面,廖岷和戴海波还透露,5月13日,银监会正式批准银监局自贸区银行业务监管处。将以某种形式入驻自贸区。

CopyRight 2012 坤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2楼东区
沪ICP备12022011号 电话:86(021)51860727 传真:86(021)50277593 E-MAIL: info@gooleasing.com